2016年12月13日 星期二

欠薪年餘未還 台博館擺爛卸責 派遣工成制度犧牲者 台灣工人先鋒記者會新聞稿



欠薪年餘未還 台博館擺爛卸責 派遣工成制度犧牲者
台灣工人先鋒記者會新聞稿

本會(工人先鋒協會)去年(104年)年中接到在國立台灣博物館(以下簡稱台博館)工作的派遣人員陳小姐投訴,陳小姐當時表示,包含自己在內的十九名台博館計畫派遣工,從四月份開始就被承接台博館派遣業務[1]的豪宅家事清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豪宅公司)積欠薪資。一開始只是延遲兩個禮拜發薪,但後來公司的營運似乎出現更嚴重的問題,導致五、六月份薪水在八、九月才領到,而在本會介入協調,並向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提起勞資爭議調解後,七月份的薪水還是在今年(105)二月才發放。但去年八月份的薪資至今仍在台博館帳上尚未發放,甚至在派遣工向豪宅訴訟且成功後,台博館依舊消極處裡。

當事人與其同事在遭到欠薪尋求協助時,還發現豪宅公司竟還高薪低保(皆只為薪水三萬至四萬不等的派遣人員投保法定最低薪)、或延遲投保(陳小姐與另一位同事工作兩個月後才被投保),甚至還變造投保紀錄給台博館申請款項撥發,直到當事人遭到豪宅欠薪,開始進行一連串行政救濟後,才發現自己的投保薪資與實際薪資應投保級距的差距。

台博館擺爛 對受害員工虛應故事
因計畫派遣工工作地點就在台博館,且實際上是受到台博館的正職人員面試、指揮及分配工作,因此派遣工們一開始即尋求台博館的幫助。但台博館明知豪宅公司積欠薪資,甚至偽造文書向台博館請款,卻只是找豪宅公司與派遣工私下進行三方協調,甚至在知道豪宅公司偽造投保紀錄後,依舊遲至今年四月才將豪宅公司提報工程會的拒絕往來廠商,而這延遲提報的半年間,豪宅公司最少又投了兩個政府勞務標案,而這兩個標案豪宅卻都被以「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解除或終止契約」為由提報工程會的不良廠商(參考附件一),可以合理推測其情況與台博館類似,有可能也是因為豪宅公司積欠薪資派遣工薪資,而遭到要派單位解約。台博館對惡質派遣公司的縱容,延遲提報,平白使另外兩個政府單位的派遣員工無辜受害!

此外,陳小姐等派遣員工,多次向台博館提起「代位求償」、「債權轉移」等提議,希望台博館能本於要派單位的責任,由台博館先將原本就要發放給這些派遣員工的薪資撥放,再由台博館向豪宅公司提起訴訟,或最少提供派遣工訴訟補助,降低派遣工的負擔;派遣工也曾建議台博館應向上級單位尋求協助,但始終得不到台博館的積極回應,台博館甚至要求派遣工不要公開此事,以免影響下一年度的勞力外包案。台博館宣稱派遣工獲得與豪宅訴訟的勝訴後,即可據此向台博「請款」,但台博館至今仍無法提出具體的方法與時程表。台博館要求派遣員工們自行進行曠日廢時的訴訟程序才能拿到工資,是未善盡要派單位共同雇主的責任、漠視派遣員工的勞工權益。

荒謬的判決紀錄 荒謬的派遣制度
陳小姐等人為了自救,於105年三月份向豪宅公司提起訴訟,好不容易在十月份官司結案,法院判豪宅公司應給付陳小姐等十名提起訴訟的員工共約38萬之薪資、資遣及勞保差額。豪宅公司在判決出來後放棄上訴,並且在判決書中有著如下荒謬之陳述:
所謂的被告公司派駐員工,皆是國立臺灣博物館既有人員。大多都沒見過,也都不認識。被告公司並無任何的人事權。被告公司充其量只是接續標案的人頭公司。
甚至指出:
勞務工作內容也是無法得知細節,也無法指揮監督調動這些形式上所謂的員工。標案進行時,被告公司原則上只有做撥薪與請款。

由派遣公司之敘述,自陳自己只是台博館的「人頭公司」,只是幫台博館撥薪,並無實質管理權,顯見台博館才是這些派遣工實質的雇主,但卻用派遣的方式逃避雇主責任。

而且這並非台博館獨有之情況,目前政府大量使用人力派遣與勞務外包,而幾乎所有的派遣工都與台博館派遣工的狀況類似,不僅工作不穩定、缺乏升遷管道、福利不佳,甚至連基本的薪資保障都極度缺乏。光是豪宅單一個惡質廠商,就使得最少三個政府部門的派遣工遭到勞動條件的損失,我們無法想像全台的政府人力派遣,有多少類似的問題,但卻因為派遣工工作不穩定的弱勢狀況,不敢為自己站出來發聲而追討不回應有的薪資待遇。

因應如此惡劣的狀況,我們除了要求台博館立即將豪宅積欠派遣員工的薪資歸還之外,還要求政府進行制度上的檢討與改善,我們的訴求有下列四項:

一、台博館即刻負起雇主責任,發還豪宅積欠員工之薪資與資遣費及勞保差額。
二、要求政府單位的人力派遣標案,在發生派遣公司積欠員工薪資等情況時要有連帶的支付責任。
三、政府應立即全面盤點政府採購中,廠商違反勞動法令狀況。若有違反勞動法令,應立即將廠商列為不良廠商拒絕往來。
四、政府應全面檢討勞務派遣及勞務外包制度,徹底禁止公部門外包派遣。

我們在123(),上午11點,在國立台灣博物館(台北市中正區襄陽路2)大門口舉行記者會,要求台博館立即返還員工薪水,以及要求政府重視我們的訴求,勿讓派遣制度繼續殘害台灣勞工!

新聞聯絡人 工人先鋒理事 林奕志 0921205225

現場發言:
台博派遣工陳小姐
台灣工人先鋒協會理事 林奕志
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顧問 鄭中睿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理事長 周于萱
政大種子社 劉耀璘

發起團體:
台灣工人先鋒協會
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
聲援團體(暫定)
政大種子社
東海大學工會
台灣大學工會
政治大學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

台博館派遣事件大記事參考:
時間
記事
104/3
台博館與豪宅公司簽約 (約期到104/12/31)
104/3
派遣人力進駐
104/4
陳小姐到職
104/5
第一次遲發薪資(四月份的薪資),至5/25才發
104/6
第二次遲發(五月份的薪資)遲至8/19才發放
104/8
派遣工發現豪宅偽造投保紀錄向台博館請款,除了通報台博館,也向勞保局、健保局與勞檢處檢舉。
104/8/31
派遣工們與豪宅解約
104/9
9/10 派遣工全數簽入另一家派遣廠商,進行相同工作
104/9
9/21發放6月工資
104/11
申請台北市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豪宅公司未出席
105/1
豪宅得標國家教育研究院標案(105/10提報豪宅為不良廠商)
105/2
105/2/5發放1047月工資
105/3
豪宅得標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勞務派遣標案(105/9提報豪宅為不良廠商)
105/3
陳小姐等十名派遣工向豪宅提起訴訟
105/4
台博館提報豪宅公司為不良廠商
105/10
判決出來豪宅敗訴(確定判決(豪宅確定不上訴)121),但1048月份薪水依舊在台博館手上無法發放


附件一:工程會拒絕往來廠商查詢結果(查詢網址: http://web.pcc.gov.tw/vms/rvlmd/ViewDisabilitiesQueryRV.do )


附件二:訴訟判決書截圖105年度板勞簡字第33號)



[1] 計畫名稱為「104年藏品數位典藏化計畫與藏品及其數位資料權利盤點計畫勞務委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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